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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我“促进”,垃圾分类我“先行”
发布时间:
2019-05-16 10:20
来源:
(通讯员 奉光明)5月13日下午,我校召开教师大会,学习《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高新区2019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党总支书记黄立传达了5月7日高新区专题会议精神和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做专项动员部署。
《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4月3日经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自5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长沙高新区2019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指示精神,全面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建设。
根据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周庆年、管委会主任谭勇提出的要求,按照区教育局党委专项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学校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方案》、《关于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黄书记就两个方案与规定做了介绍,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做文明行为的促进者,做垃圾分类标准化的先行者,要求全体教师提高政治认识,党员带头示范;严格落实工作标准,师生人人都一样;做好学生文明引领,倡导新时尚,在校园形成浓厚文明氛围,为高新区和长沙市文明城市形象和良好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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