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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复查验收和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分类:党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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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4-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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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推动争创“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组)”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组)”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团结向上,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良好局面。
关于认真做好“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复查验收和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为推动争创“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组)”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组)”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团结向上,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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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04-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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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支部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复查验收
和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争创“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组)”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组)”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团结向上,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良好局面。支部决定,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结合评议党员工作,对2012年命名的“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一年后将组织复查验收,推荐评选2012-2013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复查验收
1、复查验收对象:
2012年命名的“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组)”。
2、复查验收程序和办法:
(1)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命名的“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在岗党员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及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全体党员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采取民主测评的办法进行测评。
(2)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大会讨论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反对票超过1/3的示范岗作出撤销与否的决议。
(3)根据支部复查验收工作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审定,对示范作用发挥好的予以重新命名,并在全校进行通报;对支部作出撤消决议的(含已调离本岗位的)予以撤消。
二、2012—2013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 推荐评选
1、参评范围:
支部全体共产党员所在工作岗位或支部指定拟建示范岗的党员工作岗位。多人一岗或一人多岗者限确定一人一岗参与评选。
2、评选推荐程序和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由党小组评选推荐、支部检查验收,并经支部会议审定后产生。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1)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设有党小组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由党小组提名,支部委员会审核,经支部大会讨论后产生。未设党小组的党支部由支委会提名、支部大会讨论或直接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产生。
(2)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由支部大会推荐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从支部大会确定之日起在支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三天。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该岗位的名称、所在专业组、办公地点、在岗党员姓名、岗位职责及创建示范岗所需达到的标准。公示期间,各支部应设立专门电话和信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登记,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一一进行落实,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党员岗位和上岗党员推荐出来。
(3)形成决议。对公示后干部群众学生无异议的示范岗,支部应在三日内向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形成正式决议,向区教育党委推荐,请示验收评定和命名。推荐上报的材料应包括签署支部大会决议后的《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推荐审批表(一式二份)》、创建“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岗位工作写实材料。
(4)“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总数(含以前年度复查命名的)按照支部党员总数的十分之1掌握.
3、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上岗党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人师表,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②积极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牢固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在为教育服务、为学校服务、为为学生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表现突出。
③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踏实,勇于开拓,敢于负责,乐于奉献,具备了本职岗位所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年度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好。
④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诚实守信,襟怀坦荡,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举止文明规范,作风朴实细致,群众评价高。
⑤廉洁自律,勤政务实,本岗位工作成绩突出。
(2)“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岗位基本条件
①岗位职责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具体可行,岗位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工作情况有详细记录。
②有经过支部审定的创建“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岗位达标标准,并以一定的形式进行了公布,群众监督有记载。
③支部平时考核资料齐全,考核等次为优秀,干部群众对岗位工作评价良好。
④所在办公室卫生整洁,用具摆放整齐,内部环境好。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复查验收和评选推荐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深化争创“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的重要环节。因此,各党小组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吃透精神,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进行复查验收和推选,真正把那些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岗位推荐上来,同时严格要求,严格标准,将群众反映不好、作用发挥差的岗位和党员撤下来,以保证“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创建质量。支部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赴各党小组检查验收,并于2013年“七一”前夕,对“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进行命名表彰。
(2)“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经过初步验收后,采取联评的方式和末位淘汰的办法,对申请验收的“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只进行部分表彰命名。因此,各支部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确保创建质量。
(3)“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复查验收和评选推荐工作要注意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拟推荐岗位上岗党员必须在受表彰的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岗位上产生,凡不符合条件者将及时取消命名。
(4)“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推荐工作应于2013年6月15日前结束,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中共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支部委员会
201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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